作者:黃佳傑
  本報3月17日訊(記者 黃佳傑通訊員 楊榮超)今天,歷下區城管執法局對位於解放路東首、文化東路東首、經十路東首未能取得戶外廣告設置許可手續又不自行拆除的戶外廣告進行固態硬碟拆除。當天,共拆除樓體設置的大型豎匾廣告5塊,樓宇貼牆噴繪廣告15塊,各類不符合標準的小廣告、牌匾20餘塊,總拆除面積近200平方米。
  自啟動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以來,歷下區城管執法局對全區42條主次幹道、109處重點場所支票借款的900餘處戶外廣告牌、店面標識、指示牌、顯示屏等進行逐一調查摸底,登記造冊,並對手續過期、違規設置、陳舊破損戶外廣告的設置單位下達了《責令限期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截至目前,共清理流動攤販300餘處,拆除各類條幅、燈箱、廣告牌匾270餘處,拆除各類亂搭亂建16處;規範店外經營310餘處。  (原標題:拆除違規戶外大型廣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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